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
关于修改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和
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有关内容的通知
(厅字〔2018〕30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总工会,各全国产业工会,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筹备组:
为适应形势任务变化,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,更好地为工会会员服务,根据中国工会十七大通过的《中国工会章程 (修正案)》,现对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和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。
一、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。将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”修改为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”。
《工会会员登记表》(附件1)此次不作修改。
二、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“会员的权利”“会员的义务”部分。一是将“会员的权利”第五项“工会提供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事业、生活救助、法律服务、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;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”修改为“工会提供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、互助保障、生活救助、法律服务、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;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”。二是将“会员的义务” 第一项“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科学、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”修改为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科学、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等”;第二项“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”修改为“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,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”;第三项“遵守宪法和法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”修改为“遵守宪法和法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,遵守劳动纪律”。
三、印制使用和颁发要求。各省级工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(附件2)和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有关内容(附件3)的印制使用和颁发工作,严格按照中国工会十七大通过的《中国工会章程(修正案)》有关要求执行。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新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,一律使用和颁发新修改的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》和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。2014年4月1日印发的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〉和〈工会会员登记表〉的通知》(厅字﹝2014﹞10号)和《关于修改〈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工组发﹝2014﹞71号)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工会会员登记表
2.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
3.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“会员的权利”“会员的义务”部分
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
2018年12月3日
附件1
工 会 会 员 登 记 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 名 | 性 别 | 民族 | |||
学 历 | 学位 | 政治面貌 | |||
身份证 号 码 | 联系电话 | ||||
户 口 所在地 | |||||
现居住地 | |||||
工作单位 及职务 | |||||
个人 工作 简历 | |||||
家庭主要 成员以及 联系方式 | |||||
有何 特长 | |||||
工会基层 委员会 意见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
备注 | (注: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因 转出会员关系。) |
中华全国总工会 制
附件2
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
入 会 申 请 书
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,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积极参加工会活动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。
申请人:
年 月 日
附件3
《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》
“会员的权利”“会员的义务”部分
会员的权利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,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。
(三)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。
(四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
(五)工会提供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、互助保障、生活救助、法律服务、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;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(六)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,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
会员的义务
(一)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科学、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等。
(二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,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。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
(四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(五)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
(六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。